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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特殊旅客服务指南

特殊旅客服务是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针对航站楼内无成人陪伴儿童、残疾、病患、年老等特殊群体旅客(以下简称:“特殊旅客”),立足特殊旅客需求设立的服务项目,旨在解决特殊旅客实际困难,方便特殊旅客顺畅出行。

轮椅服务:


是指在机场地面服务保障过程中,由于身体缺陷、疾病不能独立行走,行动不便,需要依靠轮椅代步的旅客。

1.向航司提前申请

需要轮椅服务的旅客可以在购买机票时向所购票航空公司申请轮椅服务,在办理手续时应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适宜乘机“诊断证明书”。轮椅旅客可以使用自己的轮椅,也可以将自己的轮椅托运申请使用机场的轮椅。轮椅内有电池装备的,必须将电池取下再办理行李交运,轮椅的重量不计入旅客的免费行李额。

2.未提前向航司申请

需要轮椅服务的旅客应提前咨询所购票航空公司或凤凰机场特服,根据提示信息临时申请。

特殊关照:

是指符合乘机条件单独乘机的,无识字能力,沟通能力弱,身体健康的老年旅客。

旅客向机场提出特殊关照申请,机场为其提供特殊关照服务。特殊关照仅限于机场,止于登机口。

无成人陪伴儿童:

是指年满5周岁(含)至12周岁的无成人陪伴单独乘机的儿童。

旅客需要在购买机票时向所购票航空公司提出申请,机场为申请成功的旅客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

送机监护人需要在指定特服柜台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须出具儿童的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送机监护人需在机场等待飞机起飞后方可离开机场;送机监护人或家长如有任何疑问可与现场特服柜台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聋哑儿童、盲人儿童原则上航空公司不予接受无人陪伴航空运输服务。

残疾旅客服务:

残疾旅客在购票时提出服务申请,应告知残疾情况、所需服务及协助要求。残疾旅客需要提供下列设备设施或服务时,应在订座时提出,最迟不能晚于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

a供航空器上使用的医用氧气;

b托运电动轮椅;

c提供机上专用窄型轮椅;

d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团体提供服务;

e携带服务犬进入客舱。

残疾旅客应在普通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截止前2小时到达凤凰机场办理乘机手续。

残疾人运输参照民航发(2014)105号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执行,

细则见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ZFGW/201601/t20160122_27671.html 

具体操作以航空公司意见为准。

担架服务:

是指病残旅客在旅行中无行动能力,不能正常使用飞机上的座椅,只能躺卧在担架上运输的旅客。

需要担架服务的旅客必须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以上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担架旅客的票价以安放担架需占用的座位数计算(一般为6-9)个座位;担架旅客只能在经济舱进行载运;担架旅客至少需要一名医护人员或成人旅客的陪同;在机场办理手续时,旅客需要提供医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出具的适宜乘机“诊断证明书”;担架旅客运输任务由航司提前通知机场,机场方根据航司要求协助转运。如:需使用机场救护车转运或引导等额外项目产生的费用由旅客自行承担。

担架服务除在购票时申请外,还需与机场急救中心联系,电话:0898-88289120。您到机场后服务人员会为您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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