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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服务
货运服务内容

  航空货运地面服务:

  为凤凰机场进出港航班的货物提供舱位预定、查询、装卸、集装箱拼装拆箱、仓储等服务。

  国际、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服务:

  与凤凰机场运营的国内外航空公司、本地和外地的航空运输企业、物流企业合作,承运三亚始发或中转的国际、国内货物。

  收运营业时间:

  04:30--24:00(具体以当日航班时刻为准)

  收运截载时限:

  航班计划起飞前 180 分钟。

  进港提取时限:

  航班落地后 12 小时内发出到货通知及交付。(货单或仓单上标注的急件货物四小时内发出到货通知及交付)


货运托运指南

  托运流程:

  预定舱位--填写货物托运书--收货员验货(品名、件数、包装)--过磅(计重、签字)--填制货运单--张贴货物标签--交付运费--托运完成

  注意事项:

  如果您需要办理货物托运业务,请在查询航班后到达机场货运中心办理托运手续,托运货物前需要正确填写货物托运单。对于运输条件或性质不同不能一同运输的货物,应当分别填写托运单;

  托运政府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货物,应当附有效证明文件;

  货物中不能夹带禁止运输和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现钞和证券;

  货物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符合全程运输要求,不能使用草袋或草绳捆扎;

  每件货物的最小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CM,最小一边不得少于5CM;

  每件重量超过80公斤,体积超过40×60×100CM的货物视为超限货物。托运超限货物,必须提供货物的具体重量和体积,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托运,并按照承运人的规定交付超限货物的附加费;

  每公斤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为1公斤计算。


提货指南

  提货流程:

  接收到货通知--提供身份证等提货所需资料--缴费--等待交付货物--清点查验货物--提取货物

  注意事项:

  货物到达目的站后,机场货运部门根据货运单所列收货人姓名、地址用到货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

  收货人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军人证、户口簿等)到机场办理提货手续。

  如收货人委托他人提货时,须凭货运单指定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提货。

  收货人应在提货前自行办妥海关、检疫等项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如提货费、保管费等)。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航空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收费标准

货物重量按毛重量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按1公斤计算。



查询热线

  机场货运舱位预定:18876701100

  货运营业厅:0898-88289151

  出港货物查询:0898-88289145

  进港货物查询:0898-88289144

  传真:0898-88289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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